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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文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

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文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

禁用“近视治愈”“降低度数”等广告语

本报讯 (记者张文礼)近日,国家卫健委、教育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加强市场监管,整治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乱象。

《通知》指出,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,近视不能治愈。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、依法经营,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“康复”“恢复”“降低度数”“近视治愈”“近视克星”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。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、技术欺骗消费者,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《通知》要求,要切实加强监管,严肃查处违法行为。地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,推进综合监管,形成监管合力。要督促指导相关机构、企业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执业、依法经营、规范服务。要强化社会监督,拓宽投诉举报渠道,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的投诉举报,对违法违规行为,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。

《通知》强调,针对当前社会各界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仍然存在“近视可以治愈”等认识误区以及近视矫正违法违规行为,各级相关部门要定期曝光查处的相关典型案例,震慑违法犯罪分子。要引导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科学认知近视矫正,自觉抵制近视矫正虚假违法广告,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,对借科普宣传活动进行商业牟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。

《中国质量报》